校离退〔2022〕1 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4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教党〔2021〕34号)和《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教关委函〔2021〕16号)文件要求,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和上级关工委的指导下,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优势,培育和形成一批青年师生喜闻乐见、符合时代特征、具有时代气息的关工委工作品牌,使青年师生增强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树立起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艰苦奋斗的远大志向,立志听党话、跟党走,经研究决定开展关工委工作项目立项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
加强工作创新,形成特色品牌,树立先进典型。
二、组织领导
由校关工委统一领导,校关工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
三、申报范围和条件
二级学院关工委参与指导的关心青年师生的工作或活动,可参照《福建工程学院关工委工作项目指南》(附件)。参考选题范围:学生党建、五老报告、青蓝工程、老少共话中国梦、杰出老校友回母校活动、读懂中国活动、青马工程、工匠精神进校园、大学生涯导航、帮困助学等工作。
四、立项基本要求
1.立项标准。围绕学校育人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针对某一项关工委工作或活动展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主题鲜明,时代感强,内容充实,能够体现本单位党政领导重视,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广大青年师生积极参与,受益率占比高,凸显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作用与成效。
2.项目类别。根据申报项目的内容与形式,分为品牌项目、创新项目和一般项目。
(1)品牌项目:项目已通过较长时间建设,并在校内外产生一定的影响,拟在原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围绕主题,创新活动内容或形式,以取得品牌效应。
(2)创新项目: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用新的视角或方式开展相关活动,以取得显著成效。
(3)一般项目:围绕人才培养需求,开展主题鲜明的活动,以取得良好成效。
3.媒体宣传。结合申报项目开展活动亮点,向校关工委报送活动信息稿2篇以上,并向省级相关媒体报送活动信息。
五、实施程序
1.立项审批。二级学院关工委根据工作实际确定申报项目,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关工委工作项目申报表》,并报校关工委办公室汇总。校关工委按照“突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务求实效性,体现创新性”的原则进行审核,评审通过予以立项。
2.总结验收。立项项目原则上两年内完成。项目完成后,应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关工委活动项目实施情况表》,含不少于3000字的工作总结(调研报告、先进事迹、经验做法等),并附上活动新闻稿、图片或视频等相关资料。校关工委视情况组织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立项活动成果予以表彰。
六、经费支持
校关工委根据经费预算安排经费支持工作项目实施。通过立项的项目,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000元,获得优秀立项活动成果,再给予一定奖励经费。项目资助经费和奖励经费由离退休工作处授权项目负责人使用。由经办人签字,项目负责人签字,二级学院关工委负责人审核,校离退休工作处审批后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经费使用范围:(1)二级学院关工委骨干外出学习、调研的差旅费;(2)二级学院关工委开展活动的交通费、宣传资料费;(3)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的其他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校关工委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福建工程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