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组通〔2018〕100 号
各设区市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政府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管委会金融局、卫计局,省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和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的部署,按照“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坚持精准服务工作理念”的要求,结合我省离休干部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目前,全省离休干部已整体进入高龄期、高发病期,是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的特殊群体。进入新时代,离休干部在思想观念、活动方式、服务管理等方面都出现新情况、新变化、新需求;同时,新时代经济社会的发展也为精准服务离休干部提供了必备条件。各地各单位要把尊重、关心、爱护离休干部作为坚守党的政治根脉,传承党的红色基因和优良传统的具体表现,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6号)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坚持精准服务工作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工作作风,着力在精准掌握离休干部需求信息和提供精细化、优质化、便利化、个性化服务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的满足离休干部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让他们安享幸福晚年。
二、工作机制
围绕离休干部对晚年美好生活的向往,建立“单位尽责、家庭尽孝、社区尽力、社会尽心、老干部工作部门尽职”的“五方”联动服务机制,努力为离休干部安度晚年、颐养天年提供更加精准、更加便捷、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服务。
1.单位尽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离休干部所在原单位要切实履行服务管理职责,全面落实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要建立原单位在职干部联系离休干部工作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确保每位离休干部都有1名在职干部联系;要定期走访慰问离休干部,每月至少联系一次、一年走访二次,一人建立一本台账、一个精准服务方案,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原单位不存在的,由原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2.家庭尽孝。离休干部子女要依法履行赡养义务,关爱照顾父母,维护家庭和谐,营造健康、和谐、关爱的家庭氛围;要协助离休干部原单位和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做好精准服务离休干部工作,主动沟通联系,及时提供离休干部动态信息,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
3.社区(村)尽力。所在社区(村)党组织要建立联系服务离休干部制度,发挥社区(村)优势资源,对接社区服务机构和部门,开展文化活动、生活照顾、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让离休干部真正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
4.社会尽心。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更好地关心、爱护、照顾离休干部;医疗卫生、民政、老龄、交通、旅游、公用事业管理等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和实际情况,坚持为离休干部提供各种社会优待服务。各社会团体要根据离休干部的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实施各类公益助老志愿服务项目。要制定出台相应措施支持鼓励各类健康养老机构应优先为离休干部提供务实、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养老服务。
5.老干部工作部门尽职。各级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积极协调有关单位落实各项精准服务措施;牵头召开离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联席会,协调解决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离休干部各项政策待遇落实到位;建立和落实老干部工作人员联系离休干部工作制度,确保辖区内每位离休干部都有联络员。联络员要做到一月一次电话、一季一次走访、及时掌握离休干部所思、所想、所需、所盼,充分发挥中枢纽带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切实提升精准服务工作的成效。
三、具体举措
1.精准建立离休干部动态信息库。各地各单位要全面调查摸底,做实做细离休干部信息库,做到“四清”即基本信息清、家庭情况清、主要需求清、联络方式清。要根据离休干部的基础信息和需求不同,专项规整需求信息,分级分类、一人一策提供精准服务。要综合运用“互联网+”、“智慧服务”、“大数据”等现代信息管理技术,推动离休干部信息的实时动态化管理。要着力完善基础数据的互动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与原单位、社区、服务机构(企业)等互动共享。市、县(区)委老干部局要健全完善本级离休干部信息库,并及时更新上报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2.精准对接服务平台。各地各单位要综合利用政府公共服务、社会优待服务、志愿服务和市场化服务为离休干部提供精准服务。一是对接养老服务机构。各地各单位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社会专业家政公司或服务平台,为离休干部购买家政保洁、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居家养老服务;帮助对接养老机构,对自愿入住民政部门批准设立养老院的离休干部可以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对接社区资源。重视利用社区就近服务资源,对接整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爱心超市、志愿者等资源,为离休干部提供送餐、配送生活必需品、上门照顾等服务。注重引进专业社工团队,紧扣离休干部需求,为离休干部量身定制就近服务项目。组织开展特色主题活动,组建文体兴趣团队,为离休干部开展文体活动搭建平台。三是对接医疗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合理确定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要提供优质病房,床位费按有关标准报销。定点医院要开通离休干部就医绿色通道,不断优化离休干部就医环境,为离休干部就医住院提供方便。四是对接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服务机构。通过网络、电话、访谈或设立站点等方式,收集整理离休干部志愿服务需求,拟定具体项目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各级团委、高校青年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以及离退休干部志愿者等开展“结对帮扶”活动,“一对一”或“多对一”地关心、照顾和服务高龄、独居、重病等有特殊困难的离休干部。
3.精准开展个性化服务。从离休干部实际出发,以离休干部的需求为导向,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一要精准落实“两项待遇”。对年高体弱、行动不便不能参加会议的离休干部,要结合走访慰问进行通报传达,或印发书面材料、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技术等方式送学上门。按照“单位尽责、财政支持、部门配合、特事特办”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帮扶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对高龄、独居、重病等有特殊困难的离休干部给予重点帮扶。离休干部去世,原单位应安排工作人员协助家属按有关规定处理后事,并协调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二要精准提供医疗健康服务。做好离休干部健康体检工作,每年组织离休干部健康体检一次,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康档案。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离退休干部意愿推动开展离休干部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提供就近、便捷的医疗健康服务。完善离休干部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规范报销程序,及时给予报销;异地常住离休干部重特大疾病医疗周转金按原渠道统一提高到5万元。三要做好精神慰藉服务。做到对离休干部全方位服务、全覆盖管理、全过程关怀,为每个离休干部提供全过程、全周期的跟踪服务。坚持做到“五必访”:元旦春节、中秋老年节和重要纪念日、重大庆典时节必访,生病住院必访,有特殊困难必访,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必访,离休干部去世必访。根据离休干部身体状况,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离休干部所在党支部要定期走访慰问,开展党内关怀。四要对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进行特殊关怀。离休干部原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经常联系、加强关怀,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走访慰问,出现重大情况及时派人处理。落实未实行医疗代管的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医疗周转金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及时给予报销。接收离休干部安置的单位和老干部局及相关部门要在医疗保健、生活照顾等方面给予他们更多关爱,并加强与离休干部原单位的联系,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离休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历史的功臣,让他们安度晚年、颐养天年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把离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按照“一人一策”要求,认真制定精准服务方案,用心用情、敬爱致恭地做好服务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离休干部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主要用于解决离休干部的特殊困难和必要的活动经费开支,由原单位负责管理,可用于向社会购买服务,不得平均发给个人或挪作他用(含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有条件的地区(单位)可建立离休干部特困帮扶专项资金,用于离休干部特殊困难需要。
3.强化督查问责。要把离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纳入离退休干部党建年度考评内容。各市、县(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要加强对各单位开展离休干部精准服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省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工作的督查指导;省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将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层层落实责任。对精准服务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得力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中共福建省委老干部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