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委〔2021〕40号
各二级单位党委: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充分展示党内先锋模范和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范,充分展示党组织和党员取得的丰硕成果,大力弘扬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推动全校形成见贤思齐、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党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建设高水平示范性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校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本次推荐工作实行等额与差额结合的推荐办法,名额分配根据各二级单位党委“双创”工作情况、“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工作室建设情况、基层党组织数、正式党员数等综合确定。
2、各二级单位党委对推荐工作负全责,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和党组织进行推荐,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做好推荐对象的审查和把关,认真考察其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广泛听取所在党组织和党员、师生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并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示。
三、评选工作注意事项
1、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长期在基层从事一线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先进基层党组织包括二级单位党委及所属党支部,向在实现学校“三大目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党组织倾斜。中层及以上干部严格控制人数。
2、本年度获学校推荐全国、全省和全省高校“两优一先”的党员和党组织,若未获评,则作为本次校级“两优一先”的当然人选,不占分配名额。
3、各二级单位党委应将推荐对象的推荐和审批表、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通讯稿形式撰写,字数2000字左右),于2021年4月30日前报送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校党委组织部邮箱(zzb@fjut.edu.cn)。
四、表彰和宣传
1、“七一”前夕,校党委将对评选出的“两优一先”进行表彰,并邀请部分“两优一先”代表开展先进事迹报告会。
2、各级党组织要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广泛深入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全方位高质量发展超越。
附件:
1.福建工程学院“两优一先”推荐名额分配表
2.福建工程学院“两优一先”推荐表和审批表
3.福建工程学院“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
4.填表说明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