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教思〔2016〕3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教育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职、中小学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16年10月1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建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闽委办〔2011〕50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动员更多“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闽委组通〔2016〕70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发挥全省教育系统各级关工委和以“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主体的广大老同志在教育培养青少年学生工作中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2015年8月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开展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服务青少年的正确方向,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团结教育广大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重视发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作用,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今年“七一”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又强调指出,全党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做青年朋友的知心人、青年工作的热心人、青年群众的引路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薪火相传的战略高度,动员更多“五老”同志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不懈地做好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发挥好“五老”重要作用,以重大政治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等契机,配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史国史、国情省情、革命传统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落细落小落实,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品质。
(二)坚持不懈地为青少年学生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广泛动员各方力量,突出做好特困学生、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心理存在困难或障碍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帮教工作;热心帮助广大农村和偏远贫困地区的中小学校改善图书室、阅览室、文体室;深入开展基层调查研究,积极向党委政府部门建言献策。
(三)坚持不懈地推进“三结合”教育。以学校为主阵地,广泛开展“老少共建、老少共学、老少共乐、老少共进”活动,协助办好家长学校,大力推进家庭教育,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实验区、示范校建设,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家教理念,提高家教水平;积极动员“五老”参与校外教育,协助社区办好“四点钟”学校;开展网吧社会监督,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组织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组建教育厅直属机关关工委,指导督查直属学校关工委各项建设和工作开展。巩固深化公办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校级关工委建设,推进完善二级院系关工委组织,确保有健全的领导班子和日常办事机构;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职业院校、民办高校关工委组织建设步伐;积极探索构建中小学关工委区域合作平台和“村校联动”组建关工委组织等做法,逐步实现中心校以上城镇中小学普遍建立关工委组织。
(二)及时调整充实领导班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抓住今年市县乡三级集中换届的契机,积极动员刚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热心关心下一代事业的低龄老同志充实到关工委领导班子中,尤其要选配好主要负责同志(“一号老人”)及秘书长人选,使关工委成为退休或临近退休优秀老同志的首选岗位,进一步强化班子思想理论建设,不断增强班子活力和工作的持续性。
(三)充实“五老”队伍。按照“新老交替、增强活力”的要求,注重发挥现有“五老”骨干队伍的作用,影响和带动周边的老同志。根据老同志的优势和特长,以自愿为原则,就近就地带动一批新“五老”参加到关心下一代志愿者队伍中来。要采取创建平台吸引一批、真情感动凝聚一批、成就事业巩固一批等措施,通过聘请党建组织员、教学督导员、社团指导员、网吧监督员、法制宣传员等多种形式,使相对年轻的老同志成为关心下一代事业的新生力量。
(四)深化“五好”基层关工委创建活动。围绕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健全制度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目标,持续深入推进创“五好”基层关工委活动,创新联系和服务青少年方式,使基层关工委迈上健康高效发展轨道。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探索建立党建带关工委建设的工作机制。按照党建带群团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党建带关工委建设的试点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关工委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创建考评,纳入党建检查考核内容,做到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关工委工作专题汇报、开展一次工作调研、参加一次活动、进行一次专题研究,解决一些关工委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完善组织动员谈话制度。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关工委推荐,组织人事和老干部门物色,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或组织部门动员谈话,党组织发文任命的运作机制,动员更多符合兼职条件的“五老”,尤其是新近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加入关工委班子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增强教育系统关工委领导和骨干力量。
(三)积极提供必要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大力支持关工委工作,有关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要及时向关工委传达;邀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涉及全局性的工作会议和有关学生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等专题性会议;将关工委活动经费纳入本部门本校年度财务预算,对核定的关工委常驻人员(老同志)建档立卡、登记造册,给予适当补助,确保工作有人做、办事有经费、办公有场所。
(四)完善激励机制。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参与关工委工作老同志,在重大节日重点走访慰问,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认真总结推广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典型经验,定期表彰作出重要贡献、工作成绩显著的关工委组织和老同志,努力为关工委和老同志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