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24浏览次数:548
1.离退休教职工凭老年大学开具的学习费用发票报送离退休工作处,每年限报120元,隔年不报。2.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登记、录入学校财务系统。3.离退休教职工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