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747
1.退休教职工将老年大学开具的学费发票(背面签字)报送离退休工作处,每年限报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隔年不报。
2.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登记、录入学校财务系统,到计划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3.离退休工作处工作人员将相关学费转账到离退休教职工指定账户。